信息查询
证书查询
首页   >   数字报
无国药准字、未写明疗效这种“特效药”不是药
作者:刊发日期:2026-05-06597次浏览261次点赞

买了据说能改善听力的“药”,到货后却发现包装盒既无“国药准字”也未标注治疗耳聋、耳鸣等相关功效,还能吃吗?

家住吉林的高大爷向记者介绍,近期他听力下降,有熟人向他推荐一款“特效药”,声称能改善听力、缓解耳鸣。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他网购了两瓶。可拿出药品看了一眼,高大爷就发现盒子上没写国药准字。大爷遂仔细看了一遍包装,“甭说是国药准字,连治耳朵的疗效都没写,只写了‘改善身体情况’,我能吃吗?”高大爷赶紧向记者咨询,他买的产品是否是药,能否服用?

就此,记者专门咨询了黑龙江省药监局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答复:高大爷的情况若属实,这款产品不是药品,很可能是假冒伪劣产品或保健食品,不能服用。

工作人员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在中国境内上市的药品,必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包装上标注“国药准字”批准文号,格式为“国药准字H(Z,S,J)+8位数字”。无此文号的产品,依法不属于药品,更不具备治疗疾病的功效。

针对高大爷购买的产品,工作人员指出两大核心问题:一是无国药准字。二是未标注治疗功效,涉嫌虚假宣传。产品包装未提及治疗听力下降、耳聋、耳鸣等病症,说明其并非治疗性药品,商家在广告中宣传“改善听力”属于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此外,工作人员特别提醒,若产品标注“蓝帽子”标志及“国食健字”文号,仅为保健食品,本质是食品,仅能调节机体功能,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而高大爷购买的产品连保健食品标识都没有,质量和安全均难以保障,服用后存在健康风险。

近年来,针对老年人的虚假药品、保健品骗局频发,不法商家利用老年人健康焦虑,通过网络、线下推销等方式,以“根治慢性病”“特效康复”等话术,兜售无资质产品,严重危害老年群体权益。药监部门借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购药务必通过医院、正规药店或有资质的电商平台,仔细核对“国药准字”批准文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可通过国家药监局官网查询产品真伪。切勿轻信网络虚假宣传,不购买无资质的“三无”产品,如发现可疑药品,及时向药监部门举报,守护自身用药安全。

任寅

PDF版 返回目录
内页广告位
往期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