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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怎么申请?
作者:刊发日期:2026-05-06603次浏览276次点赞

本报记者 高海涛

近日,哈尔滨市读者刘女士向本报反映,其家人此前发生工伤,经治疗后伤情趋于稳定,但仍存在残疾、影响正常劳动,想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却不清楚具体申请流程、所需材料及相关注意事项。

记者从哈尔滨市社保局了解到,对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另一类是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需申请领取因病津贴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向待遇领取地或者最后参保地的区级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关于申请所需材料,申请人需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提交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资料,这是鉴定的重要依据;需确保资料完整、无缺页漏项;二是被鉴定人的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用于工作人员核对身份信息。

材料不完整的,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电子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和合理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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