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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台办受权发布十项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政策措施
作者:刊发日期:2026-04-15478次浏览125次点赞[发表证书]

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增进同胞亲情福祉,经商有关部门,中共中央台办受权发布以下政策措施。

探索建立国共两党常态化沟通机制。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将在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的共同政治基础上,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采取更有力措施积极推动两岸交流交往交融,携手两岸同胞共创中华民族绵长福祉,续写中华民族历史新辉煌。

建立国共两党青年双向交流机制化平台。

推动福建沿海地区在条件具备情况下同金门、马祖通水、通电、通气、通桥,增进金马民众利益福祉。

推动全面恢复两岸空中客运直航正常化,进一步便利两岸人员往来。支持尽快恢复乌鲁木齐、西安、哈尔滨、昆明、兰州等城市两岸航班。

在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政治基础上建立沟通机制,为符合检验检疫标准的台湾农产品输入大陆提供便利。

完善涉台渔业准入管理,研究在符合条件的地区建设服务台湾地区远洋渔船靠泊和远洋渔获物上岸的码头、泊位。

为符合要求的台湾食品生产企业在大陆注册和台湾食品输入大陆提供便利。

研究在有条件的地方新设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支持台湾中小微企业依法依规开拓大陆市场。

允许引进导向正确、内容健康、制作精良的台湾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在大陆卫视频道和网络视听平台播出。

推动恢复上海市及福建省居民赴台(本岛)个人游试点。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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