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高海涛
近日,吉林省长春市读者王阿姨向“老人热线”讲述了自己最近的遭遇。年过八旬的王阿姨与再婚老伴李先生携手相伴十余载,晚年相依为伴、彼此扶持,却在李先生身体日渐衰弱后,被其子女以“方便照料”为由分离,从此断了联系。
十余年相伴,一朝分离难相见
“我和老李在一起十多年,他走后,我这心里就空了一块,连觉都睡不踏实。”王阿姨回忆,老伴身体稍好时,会陪着她买菜、散步、晒太阳,两人一起做饭、聊天,把普通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后来李先生腿脚不便,王阿姨便寸步不离地照料他的饮食起居,从不嫌累。“我们都是苦过来的人,知道晚年有个伴儿不容易,彼此都是对方的精神支柱。”
变故发生在去年,老伴的身体突然变差,行动愈发困难。“有一天,他的儿女突然找上门,说要把他接走照料,说我年纪大了,精力不够,照顾不好他。”临走前还告知她,他们会好好照料父亲。
从那以后,王阿姨就陷入了无尽的思念与煎熬中。她多次打听李先生的下落,辗转联系其子女,却要么被拒绝接听电话,要么被以“父亲需要静养”为由拒绝见面。“我不怪他们想照料父亲,可我和老李是合法夫妻,我们在一起十多年,我想看看他,知道他过得好不好,这有错吗?”
子女无权阻断老人见面
黑龙江法正联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超表示,两位老人的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受法律严格保护,而李先生子女强行阻断两位老人见面的行为,已涉嫌侵犯老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强调,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相互陪伴的权利和义务,只要王阿姨与李先生的婚姻关系合法存续,任何个人包括子女,都无权非法限制老人的人身自由,更不能阻断夫妻间的见面往来。“李先生子女的初衷或许是出于孝心,想更好地照料父亲,但不能以‘尽孝’为名,侵犯老人的婚姻权益和情感自由。”
对于王阿姨的困境,律师给出了建议:王阿姨可以先尝试与李先生子女进一步沟通协商,说明自己的诉求,争取达成一致,保障见面的权利;若协商无果,可向社区居委会、街道办等相关部门求助,由相关部门介入调解;若调解仍无效,可通过诉讼途径,依法维护自己与老伴相见的合法权益,要求子女停止侵权行为。
律师同时呼吁,子女在尽孝的同时,更要尊重老年人的情感需求和合法意愿。